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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公司党发[2018]8号 大阳城8722(中国)责任有限公司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激励实施办法

资料来源:大阳城8722   2018-10-22

         材公司党发[2018]8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公司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北京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激励办法》、《大阳城8722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激励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大阳城8722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水平,激励其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做出更多贡献成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党支部是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教师党员的基本单位,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战斗堡垒,是公司党委团结和联系广大教师的桥梁纽带,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支撑。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带领党支部在政治引领、规范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院中心工作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团结教育广大教师党员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表率。

第三条  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是指公司党组织下设的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不包括机关、教辅等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也不包括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和非教学科研人员担任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学院每年初对纳入考核激励范围的教师党支部书记进行梳理,配合学校对市委专项经费严格把控。

第四条  基本补贴按照每月900元的标准发放。公司党委结合每年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党支部工作评估结果等,其中将市委专项经费10%用于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党支部书记进行奖励。

第五条  建立健全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考核机制,推行教师党支部书记向公司党委述职制度,定期开展优秀教师党支部和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表彰工作。

第六条  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工作按照公司党委统一组织领导,由公司党委具体实施。公司党委研究制定考核及奖励实施细则,每年年中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年底结合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党支部工作评估进行一次年终考核,并对考核优秀的党支部书记进行奖励,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5%。对考核不合格的党支部书记要及时作出调整。考核及奖励办法、考核结果要报公司党委备案。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大阳城8722

大阳城8722委员会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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